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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汇率:1 CNY = 0.1393 USD   更新时间:2025-07-09 03:00:01

VC与创办人们都不如果在7年或以内的时间内获得任何虚拟货币。他们要感谢CMT Digital的Charlie Sandor的贡献和意见反馈。如果没有他的意见,这首诗将没办法写出来。

让他们想象一下这样两个案例:一间身份验证孵化器子公司从风险投资子公司中为一间股权虚拟筹措了资金,并方案在今后为该股权虚拟筹措更多资本。而另一间孵化器子公司还方案在今后推出一款虚拟货币,且他们假定协定创造的总体商业价值中的大部分将归为虚拟货币虚拟,而并非股权虚拟。

他们提议,或者是 a)不如果向股权投资人和工程项目组重新分配虚拟货币;或者是 b)向股权投资人和工程项目组重新分配虚拟货币,但如果要有两个非常长的锁仓期。

原方案重新分配给股权投资人和工程项目组的虚拟货币重新分配部分如果流入股权虚拟。而股权虚拟不应将虚拟货币分发送给股东,直到基础销售业务达至以某些销售业务分项衡量之下的成形。

如果由于法律原因无法执行上述的虚拟货币重新分配,则重新分配给股权投资人和工程项目组的虚拟货币如果有两个10年的锁仓期,且第两个虚拟货币弹出从第7年开始。也就是说,如果得有预定义的例外(如:KPI分项、收购),使她们能更早地弹出虚拟货币。

接下来他们所要讨论的有:

较长的虚拟货币弹出方案决议案

原有虚拟货币重新分配方案所存有的问题

传统的晚期投资

VC模式

结论

假定另一间孵化器子公司在数轮融资中为另一间股权虚拟筹措了总计2000亿美元,以换回50%的股权。因而,股权投资人总共保有股权虚拟的50%。股权虚拟的估值水平为4000亿美元,而股权投资人在股权虚拟中的股权商业价值2000亿美元(4000亿美元*50%)。

另一间孵化器子公司还决定将虚拟货币重新分配中的50%重新分配给街道社区,和10%重新分配给外债。而剩的40%将按比例由投资人和工程项目组重新分配。由于股权虚拟保有50/50的所有权,所以剩余的40%虚拟货币重新分配也如果有50/50的重新分配。因而,理想的虚拟货币重新分配是20%的股权投资人和20%的工程项目组。

该协定的内在完全溶化后的估值水平为1亿美元;即,4000亿美元的股权估值水平乘以40%(工程项目组 投资人的虚拟货币重新分配)。投资人在虚拟货币虚拟中的股权商业价值2000亿美元(假定股权虚拟基本上不值钱)。

然而,他们提议,剩的40%的虚拟货币如果流入投资人和工程项目组,而并非股权虚拟。

而这又是为什么呢?

VIS虚拟货币产品价格与商品生产库存量

尽管有很多方法可以尝试解决这个问题,且这也是另一首诗的主题,但与本文相关的两个直接软件系统是尽可能推迟投资人和工程项目组虚拟货币的弹出。

投资人和工程项目组的虚拟货币将在一段时间内被锁定。一旦虚拟货币被弹出,投资人和工程项目组通常会立即补仓 – 这无疑是给虚拟货币产品价格带来了更进一步的做空阻力,因为派发到商品生产中的虚拟货币供应变得更大了。

身份验证工程项目的晚期协定基本上都是使用虚拟货币鞭策来引导使用者流动性。通过不断向使用者派发虚拟货币,以鞭策协定活动。因而,维持和发展生态系的原有通胀阻力会天然存有。投资人和工程项目组在网络平台足够成形以后转卖她们的虚拟货币,将会导致更进一步的做空阻力。

此外,当创办人在商品正式发布前兑现虚拟货币时,她们会逐渐失去了发展商品的动力系统和激情。而且用较长的锁仓期来鞭策创办人成为优秀的理发师–会是她们著眼于通过向散户投资人销售永远不会正式发布的商品的梦想来营销虚拟货币,而并非著眼于实际打造商品和了解客户的关键点。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投资人;投资人全力支持该子公司,并在她们的锁仓期结束以后支付大量的虚拟货币。然后,她们会切断了与子公司的联系,并且不再全力支持子公司–因为她们基本上没有其他的动力系统去全力支持该子公司的长期胜利。只要她们的虚拟货币弹出时产品价格高,她们就会很高兴。这就是私募投资人的鞭策与创办人和街道社区的鞭策相悖的地方。

他们认为,在网络平台的特定销售业务分项达至了由预先设定好的评判标准以后,投资人和工程项目组不如果能转卖她们的股权。无论企业是需要5年还是15年才能达至这些标准!

让他们来看看原有工程项目中的一些锁仓期的实例:

AXS (Axie Infinity)

重新分配给Sky Mavis(股权虚拟)的虚拟货币会在4.5年内弹出–貌似,这似乎是两个相对较长的锁仓期,但请注意细节。

19%重新分配给Sky Mavis的虚拟货币在上线的当天就已经弹出了。因而,实际上4%的虚拟货币总库存量由股权虚拟所所持。尽管他们不知道这些虚拟货币是由Sky Mavis所持,还是分发送给工程项目组成员或股权投资人(她们也可能已经补仓)。

YGG (Yield Guild Games)

传统的晚期投资

通过向散户投资人转卖“梦想”或“体验”,身份验证使创办人和投资人能在甚至不转卖商品的情况下提前退出。接下来,让他们看看传统的晚期投资人的退出是如何运作的。

VC们投资于一间孵化器子公司,只有在1)子公司上市(IPO),2)子公司被转卖以后,VC才能退出。根据Crunchbase的数据,退出之路很多时候都需要10年的时间。

来源:Acuris

其实还有第三种选择 —— 一间风投子公司通过个人对个人的交易,将其所持的是流动性不佳的非公开股权转卖给另一间风投子公司。这些交易被称为次级交易,可能需要根据股东协定获得孵化器子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此外,可能没有足够多的买方风投愿意支付卖方风投想要执行交易的产品价格。

由于风投必须做出长期承诺,她们通常会在尽职调查上花费大量时间,以确保她们押注于正确的马上。因为一旦她们真的做出了投资,她们就会有强烈的动机来增加尽可能多的商业价值。没有短期退出选择也会让风投对自己的投资决策所负责–毕竟,投资10年后的风投和押注1年的交易员的心态有着很大的不同。

这也使创办人和员工保有与风投相同的选择。由于股东协定和其他法律原因,她们要转卖非流动性、非公开的股权就更加困难了。因而,她们也有了为日后能成功退出的动力系统,随着子公司表现变得更好,她们可以证明为自己支付更高的工资是合理的。

因而,传统的晚期投资行业里的参与者、投资人和创办人都会受到鞭策,并希望建立两个长期可行的企业,没有任何晚期退出的机会。

将虚拟货币重新分配给股权虚拟,除了赋予股东更多的控制权和法律权力外,还可以单方面地做出与虚拟货币协定相关的治理决策。

如果协定有潜在的收购者,她们将更容易获得40%的虚拟货币和股权虚拟的合法利益,而并非不得不从公众那里收取虚拟货币或不得不与每个投资人进行双边谈判。

股权虚拟保有大量虚拟货币的潜在问题是什么?

SEC提议根据虚拟货币网络的去中心化程度建立数字化虚拟货币的监管框架。保有虚拟货币网络30%-40%股权的股权虚拟可能无法通过SEC的最低的去中心化要求。

另两个潜在的问题可能是双重征税。一旦基础的销售业务到期,并决定将虚拟货币作为股息(实物支付)分发或被另一间子公司收购 – 其投资人可能需要支付双重的税务。

结尾

他们提议不应将虚拟货币重新分配给股权投资人,而应将工程项目组虚拟货币重新分配给股权虚拟。这些由股权虚拟所持的是虚拟货币不应在企业达成某些销售业务的预设评判标准前弹出,并分发送给股东。随着销售业务分项的达成,股东如果被允许将部分或全部虚拟货币按比例奖励她们。这也使得股权虚拟更容易被潜在收购者“收购”。

或者,虚拟货币锁仓期应延长至10年以内,但有预先设定的销售业务KPI目标或潜在并购交易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