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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读书会

编者语:

数字货币最初以私人数字货币的形式出现,这些私人数字货币改变了传统货币的形态、流通方式及支付方式。目前,各国对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管态度褒贬不一。私人数字货币对法定货币市场产生的威胁推动中央银行积极参与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可以发现,各国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模型设计在发行模式、投放机制和监管设计上大致达成共识。本文探究各国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趋势,有助于厘清未来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格局,为法定数字货币未来发展方向提供思路借鉴。敬请阅读。

作者:巴曙松教授、张岱晁(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朱元倩(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

数字货币作为金融科技的重要创新产物之一,对整个金融业及其监管领域都带来了较为深远的影响。数字货币最初以私人数字货币的形式出现,这些私人数字货币改变了传统货币的形态、流通方式及支付方式,并根据其设计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内在价值。在私人数字货币发展的同时,一方面,各国中央银行(以下简称央行)也纷纷试水主权数字货币,在降低发币成本的同时,实现了便捷性和安全性的要求,提高了支付和清、结算的效率,提升了供给和流通控制力;另一方面,各国监管当局面对数字货币带来的安全问题,完善了监管规则,细化了监管要求,也与时俱进地引入了新型监管理念,以应对数字货币对监管的挑战。


私人数字货币及其监督


私人数字货币是指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主要包括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瑞波币等数字货币。私人数字货币起源于2008年中本聪发明的比特币,拥有去中心化、匿名化等特点。在此之后,全球私人数字货币市场规模呈现指数级别的增长,根据cryptocurrencies网站数据,截至2020年5月27日,全球私人数字货币种类共计5516种,私人数字货币总市值达到2505.8亿美元,其中比特币市值1174.6亿美元,头部效应显著。

(一)全球私人数字货币的主要类别

根据赋值方式的不同,私人数字货币可以划分为两类:一是基于区块链的原生代币,指依赖于区块链系统并在该系统内产生和使用的数字货币,又称加密数字货币;二是在区块链上发行运营,但以链外资产支持的数字货币,又称稳定币。

1.加密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存在去中心化、匿名化的特点,并无国家主权信用背书,内在价值为零,波动幅度较大。它们的价值仅来自公众认为它们能跨时间换取其他商品、服务或一定数量的主权货币,即价值共识。价值共识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加密数字货币挖矿的速度和成本。数字货币的供应方式是通过区块形成奖励投放,需要消耗能源和时间,合理的区块奖励机制能确保加密数字货币供应量平稳。第二,暗网与加密货币在加密性和隐蔽性上天然契合,暗网交易中往往使用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对加密货币存在需求。一旦人们失去价值共识,加密数字货币构建的贸易体系将瞬间崩溃,这点类似于银行的挤兑。

2.稳定币。稳定币以一系列法定货币计价的资产为储备资产,币值相对于加密货币更为稳定。一方面,稳定币可以发挥分布式账本拥有的即时交易、可编程、开放和匿名等特点;另一方面,稳定币挂钩链外价值,提供“混合驻锚”的实践载体,缓解主权货币作为国际货币存在的“特里芬两难”(周永林,2018)。然而,由于稳定币的发行方为非官方机构且不受国界限制,在无全球统一监管框架限制下,未能有公信力确保储备资产的安全,未能明确储备资产管理的透明度,未能明确发行者和持币者的权责,这些都将导致稳定币的价值不稳定。例如:2019年4月,纽约总检察长办公室起诉Tether公司挪用稳定币USDT储备金弥补8.5亿美元亏损,造成USDT币值大跌。

(二)全球私人数字货币的主要特征

一是去中心化带来的成本降低和效率提高。私人加密数字货币采用去中心化的点对点交易模式,不依赖于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减少交易费用、提升效率。传统货币电子交易依赖银行等中介机构,通过央行提供的支付系统实现汇兑收支,国内的大额支付系统尚无法保证资金实时到账。国际金融交易中,全球金融电信协会提供swift系统,通过硬件、软件和人员组成的高度冗余烦琐的机制确保国际资金流转的安全性,支付效率低。私人数字货币以区块链形式运行记账,通过公私钥匙进行交易签名验证,消除对中介的需求,减少交易费用,让交易更加高效(Denis,2019)。

二是共识算法带来的可靠性。私人数字货币通过各种共识算法、机制(例如工作量证明或权益证明)消除对可信中介的需求,依靠预定的算法规则、完整可靠的数据库完成了信用背书,确保不存在“双花”等问题。这种自证其信的信用范式,极大地降低了信任成本。但在现实中,也由于使用场景的缺失,可能导致资产安全和公平仍存在问题。由于其通过工作量证明(POW)或股权证明(POS)等共识机制维护节点,POW机制导致需要大量算力进行节点确认,货币吞吐量有限,不能满足零售货币高并发需求,而POS机制则要求拥有一定数字资产才可参与记账,存在公平性问题。

三是加密算法带来的安全性。区块链通过非对称加密技术实现了透明数据后的匿名性,可保护个人隐私。区块链所采用的非对称加密机制,是使用一个“密钥对”,其中公钥和私钥成对出现,发送方使用公钥进行加密,接收方通过配对的私钥解密和签名,双方无须公开身份来获取对方的信任。公钥无法推算出私钥,后者既代表交易方的身份,也代表其账户里面的资产所有权,由此形成了密码保护与确权机制。然而,由于在现实中加密数字货币去中心化发行,比特币系统通过私钥识别个人身份,私钥只有账户所有者知道,所有者需要输入该代码才能将所有权转移给另一方。私钥的丢失或被破解即意味着加密数字货币的丢失,资产安全性亦将不复存在。

(三)全球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督

目前,由于私人加密数字货币存在去中心化与匿名化特点,可能对金融稳定产生威胁,导致多国监管机构对私人数字货币持谨慎态度。2019年7月,G7集团一致认为,稳定币必须依据最高监管标准进行审慎监管,任何可能出现的监管漏洞都应该被填补。究其原因,一方面,私人数字货币进一步发展可能影响非主要国际货币国的货币主权地位,进一步影响当地金融系统的稳定。另一方面,私人数字货币去中心化与匿名化的特点给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其他非法的金融活动创造了沃土(龙白滔,2019)。

部分国家认为加密私人货币是合法的。例如,加密私人货币在美国是合法的。美国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将加密货币交易所归类为“货币发送者”,将私人加密数字资产定义为货币,受货币相关法律的约束;美国国税局将加密数字货币归类为具有价值的财产,属于应税商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为数字资产为证券,应受其监管;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也将其及其衍生品归类为商品并进行监管。加密数字货币在欧盟也被认为是合法的,但具体监管规则在各成员国之间有所不同。目前,欧盟议会尚未通过欧盟层面有关加密货币的具体法律,只有反洗钱(AML)指令要求加密货币交易所遵守欧盟的反洗钱法规。

部分国家则严格禁止加密数字货币。例如,纳米比亚引述多个国际机构对加密数字货币的研究,阐述加密货币并非法定货币,可能对央行货币政策的决策地位产生威胁,所以明令禁止加密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比特币交易被视为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也早在2013年禁止金融机构参与比特币交易,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表明非货币当局发起的首次币发行(ICO)实际上是未经批准的融资,是非法的。在私人加密货币交易方面,该公告明令禁止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将法定货币转换为加密货币,禁止平台为加密货币设定价格或提供其他相关代理服务,不符合要求的平台将被整顿或取缔。


央行数字货币


面对私人数字货币对法定货币产生的威胁,为积极应对并在未来的国际货币领域占据主动,各国央行已积极参与到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中来。目前全球对于央行数字货币(CBDC)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大多是指央行发行的新形式货币,区别于实物现金以及央行储备资金或清算账户的资金。央行数字货币能够代替现金活跃在金融交易的各个场景中。根据受体和技术的不同,国际清算银行在相关报告中区分了三种形式的央行数字货币,其中两种基于代币体系,一种基于账户体系。在两种基于代币体系的央行数字货币中,一种为面向公众的支付工具,主要针对社会公众零售交易,即零售模式;另一种则是面向金融机构的支付清算和结算交割业务,即批发模式。

(一)全球央行数字货币的发展现状

2019年,国际清算银行和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对各个国家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现状进行了调查,共有66个国家的央行对此调查做出答复,这66个国家覆盖了全球75%的人口、90%的经济产出。调查数据显示,80%的国家正在积极研究主权数字货币问题,其中约50%同时研究零售模式和批发模式,35%只研究零售模式,15%只研究批发模式。目前所涉及的研究大部分是概念性的,主要集中在主权数字货币的投放、重塑支付体系对国家的潜在影响等(Codruta等,2020)。结合上述调查研究,我们对当前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具体情况见表1。